這段日子,新的稅收優惠政策可以說是跟雪花一樣源源不斷地飄來。對于廣大的企業而言,可以說是好事,但是對于財務人而言,可就有點難過了:學習的速度根本趕不上新文件出臺的速度!
今天,給大家講的是,針對小微企業、個體戶、小規模納稅人實施的“六稅兩費”減免優惠,與之相關的文件有兩個: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0號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號。
主要的優惠政策內容其實很簡單: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,三年時間里,就是各地可以在50%稅額幅度內,減征資源稅、城市維護建設稅、房產稅、城鎮土地使用稅、印花稅、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。 注意,這里的印花稅里不包括證券交易印花稅。最為重要的是,已經享受的,可以疊加享受。
針對這個政策,大家比較關注,問得比較多的問題主要有這么幾個,我們挨個來說:
一、如何判斷自己的企業是否能夠享受這個優惠政策呢?
小規模納稅人和個體戶可以享受這個政策,這個基本沒啥異議和判斷困難。重點是小型微利企業如何判定?
在這個政策里,小型微利企業的判定需要以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的結果為準。具體如下:
看表格可能很多人不大理解,我們給大家簡單舉個例子:
學稅公司是2020年6月成立,9月1日登記為一般納稅人。在第二年(也就是2021年)5月,辦理了2020年度匯算清繳,結果是不屬于小型微利企業。在2022年4月,公司又辦理了2021年度匯算清繳,確定是小型微利企業。綜上,可以判斷出:
那么,對于新成立的公司呢?還沒有辦理過企業匯算清繳,如何來判定呢?
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新設立企業,同時滿足以下條件,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業申報享受“六稅兩費”減免優惠。
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新設立企業,同時滿足以下條件,設立當月依照有關規定按次申報有關“六稅兩費”時,可申報享受“六稅兩費”減免優惠。
如何新設企業首次辦理匯算后,發現不屬于小型微利企業,則按照以下方式處理:
需要注意的是,之前已經享受的不用再進行調整。之后的,按規定進行納稅。
對于小規模納稅人按規定轉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情況,如果變為一般納稅人后仍舊符合小型微利企業、個體戶條件,則可以繼續享受該優惠,否則,轉登記生效之日起就不能再享受該優惠了。
同時,相應的申報表也進行調整。另外,大家在申報的時候,不需要提供額外資料,即可享受該優惠政策。








